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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和洛奇奔波了十日,已经近了太康城。现在各地都是一片空旷,人迹稀少的很。动辄百里无人烟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。到处都是无主的土地,将来也必成一块块肥肉等人争夺。
但这次,他们刚近了通城大道,已经不时见到下面有三三两两的人迹,越往太康城走,就越是熙攘起来。
洛奇长久不见这等热闹如赶集之景,激动的两眼冒光:“他们如何知道,魔界也是三年一选?好厉害啊!”
“天地间的一些法则,一生便入达其魂。这就是天地的力量吧!”月轻语着,不需要游走四方大肆宣扬。当北方开始聚拢凝云,当强愿聚于这里。举凡心中有强愿,自然会被吸引。而愿念并不执着,一生也不需要知道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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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神魔归位第一百零五章相欢在冥罗
“洛奇,你又趴在这里看什么呢?”迎舞穿着溜绒的丁香色长袍,宽大的袖将她的手都扰得严实。!qunaben!看洛奇一直跪在椅上,顺着折窗往楼下看,一时间也好奇的贴过来。她们快两年不见,见到之后自是唏嘘嗟叹,混扯打趣了半天。得知迎舞寻父未果,却意外得个世处桃源。引得洛奇也着实的羡慕不以,直说有机会也要去看看那碧海白沙。
冥隐动灵,便是醉隔千万里,依旧有觉。再是不愿意,也得回返北地。这回太康城里可以难得热闹,这城比曾经那座略小,但其实建城都是浪费,真正的居民这二年才有些。当初可谓空死一座。
要找吃的都得从霏平岭一带弄,至于织耕鱼猎,更是要亲力亲为。不过现在好些,但也是初起刚复,远达不到一个大城的自给自足标准。至于像什么通贸之类的,就更谈不上了。
也正是因为这样,醉呆了不到一年就跑了。月等洛奇身体渐复,自己完成虚空最后收力,也带着洛奇跑了。
那会子洛奇意外有了身孕,她自己也不在意,月就很牵挂,怕她有个闪失。她后来需要冥隐续魂,但却热血不绝,华阳之息并未因此而断。所以她的身体还是热血沸腾,那是又怕冷又怕热。
当时月因为要聚气,无法离开虚空道口,而是在冰帘之后不得而出。洛奇就在里面哆哆嗦嗦。月不给她隔个罩子她就生不如死。明明魂力需要冥隐,身体却不喜欢。天天想着山明水秀,艳阳高照,越想自己就越冷。月地体温本来比她低,但后来因可以聚愿入魂,冥隐归体。反倒身体外肤上的冥隐气便可以心随意转,不再长恒于外。这样一来。他的体温也就因此达到正常水平。就是因为洛奇怕冷,天天缩成毛球一样。月就恨不得天天把她揣怀里,结果,出事了,孩子就这样悄然而至。洛奇一想这个就牙根痒,当年她当暖炉的时候,那多么敬业啊。现在换他,他就假公济私。简直把之前因为连年乱战要东奔西跑时的欠缺全补回来了。
也就是这样,醉呆不下去了!当时那里就他们四个喘气的。月这个坏典型摆在这里,让醉实在难以忍受。加上他把迎舞变成血族的那晚尝到甜头,导致脑子里天天不干不净,有彻底变成色鬼地趋势。所以他就趁自己还有残存意志就带着迎舞跑掉了,都没跟洛奇打招呼。以至迎舞一回来,洛奇就先把她扯鼻子揪耳朵的修理了一番!
“我在看那些人啊,啧啧,好多没见过的妖怪呢。还以为那次大震弄得人间凋零了呢,想不到啊!”洛奇扒着窗台,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下面。她现在所在的位置。是城门边上的角楼。从这里可以看到黑压压的一大片。现在她的眼神可比以前好太多了,看得格外清楚,让她大开眼界。
“世间各有各的生存之法。”迎舞也挤过来跪在她边上。跟她一道看。她地眼瞳有些微微泛红。贴近洛奇的气息,便被她的热血吸引。并不是因为饥饿。而是因心底的情怀。血族会咬自己亲近的人,会需求他们的血。当初她是人类的时候。同样认为这是一种很残忍的习性。用人类的眼来看,血族这种嗜血成狂的生物。地确比姬荣一类更加的残忍。但后来,醉告诉她,这是血族之间传递情感的方式,渴求至亲至爱地血,是因心中对他们情深地直接表达。她当时虽然可以理解,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特殊的生存方式,她并不觉得无法接受。但她当时无法真正明白,为什么血族会这样。
直到她变成血族,她才真正地明白这一点的原因。饥饿地时候,眼睛会变成红色。所有有血脉的**,他们地血流状态都会清楚的在她眼底呈现。那时她的意志会被渴血的本能控制,对鲜血无法拒绝,直到身体满足。这种渴血的本能是非常可怕的,她几乎会成为一个吸血无度的怪物。但亲人和爱人的血,味道是不一样的。她永远不会把醉咬死,就算她的身体饥饿到无以复加的程度,就算她渴血的本能完全蒙蔽她的理智,她还是会在尝到他的血味之后,很短的时间里达到复苏,以及恢复自控能力。因为那种与众不同的味道,是避免她误伤至亲的悬丝。
其实每个人的血的味道都不一样,活血和死血的味道也有区别。象是不同品类的食物,每一道菜都有不同。但只有心中有爱有怜惜。才会格外的记住那些想保存的生命!其实血族是很悲哀的,他们的食物和亲人都无法分开。当意识被渴血控制,在失控的时候杀掉自己所爱,将是对他们而言最残酷的事。所以,他们在不饥饿的时候,也会不停的记住所爱的人的血的味道。当爱越深,那失控的时间就越短。就好像当初,醉奋不顾身把她从地底刨出来的时候,凝血加上渴血,加上受伤。所有的堆积让他短暂的失控,但他醒来的时候,她依旧活生生,还能好好的坐在那里跟他聊天。足以证明,她鲜血的味道,永远不会和他的食物混淆。那是可以弥补他心灵空虚的味道。
当咬自己地至亲至爱。当他们地血流进自己地喉咙。当甜美和情怀同时滋长。他们依旧活在自己身边地快乐就会填满那对无尽生命地空虚。只能用这种方法分辩和记录。爱越深。越记得清楚。醉就是这样过地。一年又一年。千百道菜里。有一道。是他最爱又不能尽吞地美食。他必须保留必须守护。血地味道一再地告诉他。如今。她真地明白了。
所以。她也咬了洛奇。她要记住洛奇地血味。铭刻在心底。只要有一丝味道。就可以寻到她地踪失。只要这味道不散。她就不会失控地把洛奇咬死。洛奇是她地朋友。永远都是。就算她现在是血族。依旧不改变。正是因为心中有爱。所以对方地血总能诱惑她。悲哀地血族。就需要一生挣扎在这种对血和温情同时地需求里。想要保留就要清醒。想清醒就需要与本能相抗。情感越深。那血地滋味就越甜美。醉所承受地所有苦难。她都明了。所以。心灵贴得更近。他更需要她好好抚慰和陪伴!
“你说怎么考核他们?只是打架吗?”洛奇突然开口。一回头看她地样子。便笑眯眯地凑过来。“你想吃饭呀?”
“不是。”迎舞推开她地脸。不让她太接近。“我把我知道地血族地一切都告诉你了。你怎么还不注意一点?”
“注意什么呀?我以前就是血河么。我习惯了。”洛奇贴得更近。“喜欢我就说呗。我知道我人见人爱!”
迎舞轻啐了一口:“洛奇。你这个小无赖。都当了娘了怎么还这样。”
“和当不当娘没关系吧?”洛奇笑眯眯,“不要忍了,很难受。我明白的,来吧来吧。”
“不,不行。”迎舞感觉自己的犬齿在变化。不由地连嘴都捂上了,“月知道了,又要生气。你别招惹我。我不会摧气冲脉。会有伤口。”
“那么小小的两个点。”洛奇比划着,伸手勾她的脖子。“行了,他们现在在忙着招人。不会上来的。你的水平不到家,要到千波醉那份上你得练上个千八百年呢。我知道你是一多不见我。太想念我了。怕忘记我的味道吧?咬一口就知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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