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名其妙穿到1993,程寄声就像是我能抓住的唯一一根稻草。
如果他人没了,那我该怎么办?
而且,那样好的一个人,也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。
想着想着,眼睛就开始泛酸,也不知道是为自己,还是为他。
「吱呀」一声门开了,程寄声提着袋子进来。
看到我赤着脚站在那儿,眼睛发红,他微微愣了愣。
压在心头的石头掉了下去,我不好意思地转头错开他的视线。
「我昨晚看见药了。」我指了指钢琴的方向,「以为你……」
钢琴架上的水杯和药瓶都不见了,我就难免会胡思乱想。
程寄声站在玄关处,眸光遥遥如隔了一层雾,沉寂无声。
好久,他换了拖鞋,举着手中的袋子走过来:「下楼买了早餐。」
说罢,招呼我坐到餐桌前。
搞了一个乌龙,我低头喝着粥不敢看他。
视线里出现漂亮的一只手,肤色冷白,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。
他推开一沓钞票:「拿上这些钱,回家去吧。」
「呃……」
看来他是把我当成一个从他乡来此闯荡,走投无路不得已才潜入他家拿东西的小偷了。
也是,正常人都会把我当做小偷。
但能对一个小偷这么良善的人,太少见了。
我没办法和他解释自己的来处,脑子飞快转了转,要不索性就装可怜到底吧。
「先生,我没有家了。」我埋头喝粥,眼泪吧嗒吧嗒就掉下来了,半真半假地说,「我爸妈去世得早,把我养大的外婆前两年也去世了,我无家可归才到这里来的。」
余光里,我看见程寄声搁在桌面上的手指蜷了蜷。
我表演得越发卖力:「你可不可以租我一个房间?等我找到工作,我就把租金给你补上。」
「不太方便。」程寄声冷淡出声。
表演失败,我深感挫败。
没办法,他不肯收留我,那我总不能死皮赖脸赖在他家里不走。
吃了早餐,我挺有骨气的,没带走他给的钱,离开了。
心里盘算着,就在这附近找个工作先安顿下来,好手好脚的,总饿不死。
可特么的,我忘了一个最要命的问题。
1993年我还没出生呢,在这里我就是一个实打实的黑户啊。
找个正经的工作肯定是没戏了,在街上转悠了一天,兜里一分钱没有,又晒又饿,半条命都没了。
我想不通,为什么别人穿越吃香的喝辣的,拳打嚣张大小姐脚踢恶毒小心机,美男围着团团转,轮到我了,只能饿死在街头?
我很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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