赖杰懒懒地道:“你自己看吧,看完以后你就明白,到时咱们再来讨论。”
他说得也有道理,文字这种东西,如果太长,一时间是不能够简明扼要叙述清楚的,就算叙述出来也一定会变了味儿。最好的办法还是一字一句去读,就像看小说一样,只有如此才有韵味。
于是,我不再多说,自顾翻开日记,阅读起来。
事实上,那也是一本不长不短的日记,大概记载有一万多字,我也足足花了大半个小时才看完。
看完以后,我感到无比震惊,因为又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情发生了。
但为了读者朋友能够一目了然看懂,以下只有将日记中的一些内容摘录下来,然后再来讨论。
连我都会震撼的东西,相信读者朋友们此时也很期待吧。
日记本中的第一篇日记写于十年前,虽和故事没有直接的关联,可有可无,好在记述不是很长,我却认为,在此是有必要记述下来的。
以下便是原件内容:
XX年7月2日,星期三,阴有小雨,新加坡。
真没想到,今天会收到小杰寄来的照片,我实在太高兴了。
一晃十几年过去,转眼小杰都已经长大成人啦!
这小子不仅长得帅气,尤其穿上警服的样子更是好看,和我年轻时一样的英俊潇洒哩。
儿子既然主动寄来照片给我,想来他已经原谅我了。
可是这么多年过去,我仍然未能找到淑芳(赖杰母亲),我实在没有脸面回国见小杰,希望老天爷庇佑,让我能早日找到淑芳,那样的话,我们一家人就能早日团聚了。
不过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,我要永远记住,所以,我要将这个难忘的日子写进日记本里。(我在日记本中也看到了十年前赖杰警校毕业后,寄给赖父那张照片。那张照片至今仍然夹在日记本中,想来赖父将这张照片看得无比珍贵。)
从以上第一篇日记可以看出,赖父原本是没有爱好写日记那个习惯的,也是在收到赖杰寄去照片那天,为了记住这个特殊的日子,才特意写了一篇简短的日记。
那一过后,一直好几年的时间,赖父再没有写过第二篇日记。
直到5年前的某一天,赖父突然又写了一篇日记。
以下是日记原件:
XX年8月4日,星期四,晴,新加坡。
昨晚,我又一次做了几天前做那个怪梦,实在太可怕了。
昨晚的梦和几天前做那个梦一模一样,实在忒恐怖了,我不知道我为何两次会做一个相同的梦,不过这次,我决定用写日记的方式,将整个梦境记录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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