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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穿黑色的风衣,那样寞寞地坐着,看谁也不用心,如一盏清癯的孤灯。
这些年他总是活在我的耳边。
他们说他和盛家的女家主的一段痴情,曾是言笑晏晏的青梅竹马,后来那女孩儿走失,再回来已是七年之后,他便养女儿一般地教她护她,直到她手上戴上他递过的白金戒指。然后她死于一场大火,这些年他也再没新的女朋友。
他们说他曾求学法国,天真浪漫地想在塞纳河左岸做个画家,也曾有过那样的一段时光,那时候画笔在手美人在怀,被远远旁观的人说作风流,直到他父亲病重倒下,他接过家主的重担。
他们说他自父亲和那女孩儿死后就变得阴冷,做事锋利毒辣,执行人们在喝醉了酒的时候给他取了个雅称,叫复仇的蝰蛇。
这么多年来,他其实一直未曾远离,不过是,一直在我不可攀的高处。
哪怕我们在同一片污泥。
我也游不过去。
可其实,哪怕,也许也有那么轻微的可能性,可以不这样呢?你可以一直善良一直做个好孩子,你可以和青梅竹马的心爱女孩结婚生子,你可以在浪漫的他乡追寻自己的艺术理想。
这样活着的你,我甚至都不会妄想游过去,只是隔着一片湖泊,远远地看着就好。
“曾忆。”Lin忽然叫到了我的名字,坐在书桌后的他分明动容了一瞬。
是否你也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,是否你会记起年少岁月那个被你当作男孩的女孩,你曾穿越一节又一节车厢在她身边坐下,你曾在一个又一个傍晚在她身边看她拼图或者读书,她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你就开始讲很白痴的话。
而你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她躺在你脚边浑身是血快要死了,说到底如果不是为了救她你也不会学会用枪不会扣下扳机,说到底她也算你这条路上的一个见证者——
我可不可以这样自以为是地以为?
可是你清癯如孤灯,可是你坐在不远处没有抬头。
哪怕有人叫,曾忆。
会面结束,明哥领着我们走出来,兰兰说掉了东西,或许落在出来的路上,要回去找,明哥说没那个必要,这里是长汀我们最好少惹点事,兰兰说不行不行一定要找到,那是很重要的东西。明哥就有些不快,我拉拉兰兰的手,决定陪她一起找。
我们掉头,仔细地沿路搜寻。
然后撞见从台阶上下来的Lin和他。
“怎么?”Lin问。
“东西掉了。”兰兰如实说,语气里夹杂着害怕。
“要找人帮忙么?”
“不用不用,”兰兰受宠若惊地急忙挥手,“我们自己来就好。”
Lin朝我点点头,从我和兰兰之间走过,而他的目光仿佛置身事外。我听到Lin叫他微尘,低声商量着着对竟家叛众的处理事宜。
“曾忆。”
像是有人呼唤了我的名字,自时光深处抵达。
我回头,而他留给我的仍是背影,清癯如孤灯。
没有人停留,家主们交谈着远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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