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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车夫和保镖全捆起来推到一旁,何殿英率先跳上马车,从腰间拔出匕首划开车上米袋。眼疾手快的从糙米中一包一包的摸出烟土,他头也不回的往后扔去;孙五撑开麻袋站在一旁,稳稳当当的全部接住。及至将车上几只米袋全部划开翻过了,何殿英跳下马车,带着孙五等人拔腿就跑,一溜烟的便不见了影踪。
天亮之后,烟土被劫的消息传到了李凤池和余至瑶的耳中。余至瑶还没怎样,李凤池却是大发雷霆——余至瑶是吉泽领事介绍给他的,他当时在樱花料理馆大包大揽满口答应,结果一笔买卖还没做完,就先阴沟翻船丢了人!
“好,何殿英!”他在家里暴跳如雷、拍桌打凳:“有本事他就一辈子都不要出英租界!敢出我就打死他!”
这话传到何殿英的耳朵里,何殿英悠然笑道:“想要我死的人多得很,李凤池又算个屁!”
余至瑶一直没出声——反正他是把佣金付给李凤池了,接下来的麻烦,也全推给李凤池。至于那一车烟土,没就没了,也无所谓。他一次买下成千上万两的烟土,十小包的损失,还是承受得起的。
况且,他也真的是有点怕了何殿英。不要命的对手最不好招惹,何殿英就是个不要命的。
余至瑶悄无声息的蛰居在家,其间倒也做了几件大事——一是把球房改建成了三层楼的旅馆,二是在公馆后院开挖起了游泳池,三是把杜芳卿从医院里接回来了。
杜芳卿下午到家,照例回房安歇。翌日清晨,他怯生生的推开了余至瑶的房门。
他下身受的伤很重,即便受到了精心治疗,可也恢复不到先前的程度。拖着两条腿慢慢走入房内,他像个新去势的太监。
这个样子,就算跑去外地也还是没法登台,哪个旦角在台上是这样走路的?师父一直没去看望过他,大概也是听说他已经成了废人,再无价值可言。
他肩不能担担、手不能提篮,文也不成武也不成,连以色事人的资本都失去了。如果离开了余公馆,也许真是只有死路一条。讪讪的唤了一声“二爷”,他不敢抬头,扶着墙壁走进浴室去放热水。
等到余至瑶坐进浴缸中了,他照例是拿起剃刀为对方刮胡子。指尖抚过下巴上的一处血痂,他轻声问道:“这是怎么弄的?”
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脸,任凭对方为他涂上香皂泡沫:“那里生了个红疙瘩,我没留意,一刀下去就出血了。”
杜芳卿柔声说道:“别动,我要下刀子了——胡茬真硬。”
伺候着余至瑶穿戴整齐了,他自惭形秽的想要退下。余至瑶拉住了他:“别走,让我瞧瞧你。”
他面红耳赤,要哭似的低下头去:“二爷,别看我,我不好看。”
余至瑶却是笑了起来:“不要这样,我这个人已经很沉闷了,你不要再学林黛玉。大难不死,这是好事,你应该高兴。”
这一句话虽是安慰,不过界于盲目乐观和冷血无情之间,并不能让杜芳卿破涕为笑。虽然的确是大难不死,但也绝对不是好事,他甚至认为自己当时死了倒好,一了百了。
第21章祸福相倚
六月天里,余至瑶的新饭店开业了。
原来二层楼的球房上面又接一层,里外也重新修饰装潢了,单从建筑来看,就已经是十分出众醒目。朝光俱乐部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,不算他的成绩;新饭店则是诞生在他的手中,别有一番意义。
饭店门前立着大理石柱,白天的威武自不必提,到了夜间,外面灯光一开,景致更是华丽。招牌悬在大门上方,是名家题写的四个大字“瑶光饭店”。
这个名字,是余至瑶自己定下来的,似乎是要和朝光俱乐部遥相呼应。不过对于外人,他不说这话。反正瑶光是个吉祥的好词,典故颇多,怎样解释都很有理。
瑶光饭店开业这天,饭店外面人头攒动,饭店里面名流云集。余至瑶有出身,有财产,有生意,有势力,虽然各方面都不算拔尖,可是齐头并进,堪称有为。
何殿英来了,何殿英的干爹侦探长来了,吉泽领事带着长子来了,李凤池来了,甚至连余至琳都来了。余至琳穿着一件没有形状的短袖衬衫,行色匆匆,见到余至瑶后很亲热的上前拥抱了他:“哈,弟弟,真有作为,不错不错。”
余至瑶弯着腰,轻轻的搂了他一下:“哦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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