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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只幼犬是林放从朋友家抱回来的。
两个月前,林放未经自己同意将幼犬抱回来时,余殊整个愣住了,想起网上说的把狗当儿子女儿养,以为林放是到了而立之年却无子嗣,嫌弃自己不能生娃,一个枕头扔了过去。
“上次去朋友家,看你眼巴巴地望着,想着你心里喜欢。”
“我不在你身边时,或惹你生气时,你一个人也不至于太闷。”
干了一架后,林放如此说。
他因为避着余殊的暴揍,最终撞到了墙角,头上鼓了一个大包,可怜兮兮的表情和怀里的阿拉斯加如出一辙。
平心而论,和林放两个人相处的日子,余殊从未觉得无趣过。
哪怕东拼西凑起来,和这个人已经快认识了十三年。
与林放在一处,或光想着他时,都会给余殊带来莫大的动力。
这一点随着年少时埋下的种子,在他心里生根发芽,越来越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他。
不是为了感到快乐而选择和林放一起一起做一件事,是在和林放一起这一前提下,好像给任何事都打了一层滤镜。
拍戏,生活,或者别的。
他都甘之如饴。
再者,有一个时刻不需言语表达就能知晓自己心意的人陪着,许多事情都简单得多。
他只是对别人家的幼犬表现出了一瞬间的兴趣,林放就能准确击中他心中所想并付诸行动。况且狗狗品种繁多,阿拉斯加确实是最合他眼缘的那一款。
没到一个小时,余殊就接受了家中的新成员。
恰好那时在放暑假,他也不必每日去学校,每日便留在家中照顾狗狗,陪他出散步。
林放时不时小心眼地打个电话回来,免得余殊有了孩子忘了孩子他爹,把狗狗当作了替代品。
余殊常常对他在这种事情上的小肚鸡肠表示无语。
阿拉斯加一脸可爱憨傻,和他哪里有一点相似了。
就连此刻被人狂rua,还在对着自己傻笑。
余殊捂脸。
真是傻的没救了。
怎么一点也没遗传他爹那种冷冰冰的气场。
“这几个月了?”
“四个月,七月初刚从朋友家抱回来的。”余殊老父亲似的把自家崽子抱了起来,说什么都不肯再让舍友碰,走在人群的最边上,“跟我姓,叫鱼干。”
说着,他举起小鱼干的前脚掌,朝舍友们挥了挥,“来,跟叔叔们打声招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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