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同学问我说,你那么喜欢文学有什么用。我说,这样吧,等会我写个东西,你就知道文学是干嘛的了。当我同学拿到包含他名字的诗时候,开心极了。是啊,文学有什么用,这就是它的用处吧。在我的观点中,无论是诗,是词,是赋,还是歌,都是来源于生活而又超脱于生活。对于这些的理解,我一直都以包含着情感、场景甚至于发生了什么事,我都会包含着把它们写出来,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啊!
闲来无事,我翻开以前写的文字,发现不自觉的又回到了那年夏天。依稀记得那年夏天和几个室友去KTV唱歌,而我常点的便是飞轮海的歌,因为我特别喜欢汪大东——史上最强的高中生,喜欢他勇敢仗义,所以我最美好的年华便追着终极剧。其实,那个时候我只是羡慕汪大东和雷霆的爱情,期间那么多人,那么多事,那么多传奇,如今都已不在,物是人非,再美的故事也落下了帷幕。时间过去那么久,可从我的文字中我依旧看到了那早已忘记的事情。有人喜欢写玄而又玄的神秘晦涩难懂的诗,在我看来这不是诗而是一堆华丽的文字。纵观诗歌发展史,大多数都是以平凡的文字写出富含诗意的诗,所以诗意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。我喜欢写东西,因为我不想忘记。虽然我也会忘记,可是当我再看到曾写过的东西时候,我就会看到那个时候的我在干什么,以什么样的心情。而这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乐趣。
虽然这个时代一般人写东西已经不会再出名了,可是诗歌文章的乐趣还在,谁说文艺会害死人,文艺和生活一直都可以共生共长。我最讨厌的就是拿着文艺的幌子干着不是文艺的事,更讨厌写着连你自己都不懂的东西,然后吹嘘着多好多好,骄傲自满。就像风俗小曲一样,来源于农忙生活,意义就是为了更好生活。因此我一直都在享受着生活,以文字的方式记录着独特的记忆。
我不会和任何人比较谁写的好写的妙,每个人都是一朵花,都会有自己独特的香味。每个人都是独特的,所以写出来的东西也是独特的,人人都是一个诗人。所以喜欢就好,何必计较那么多。诚如乌青,以废话体诗歌着称,其中【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,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啊——《对白云的赞美》】。现代诗歌分三派,一派是大家都熟悉的学院派,他们写的诗很工整,内容比较严肃;一派诗人属于激进派,他们的诗歌不工整,但情绪比较强烈;一派则是娱乐派,他们的诗歌既不工整情绪也不高,但叙述的都是生活里的小事,信手拈来就写成了诗歌。乌青属于最后这派。虽然大家都说他讲废话,但能把废话写出感情,而且诗人本人认为他在写诗,那么这就是诗了。乌同学坚持改变人们对既定诗歌的界定,长期以来,诗歌跟着文学混,都混傻了,乌青让诗回到渺小中来,让我们自己也回到渺小中来,没什么不好。
为什么要文艺,你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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