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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现在已经能喝下半杯威士忌。
时间在半梦半醒中继续,在清醒与沉醉中往前走。
谈峻偶尔会说,我其实一直都对你挺好的。
陶锐已经会笑着回应他:是啊,我也觉得。
当一个灵魂被打碎,废墟之上总会站起一个新的人,而,当一种生活方式被终结,强大的人类也总会很快的找到新的道路。仿佛不经意之中,陶锐已经学会在声色中燃烧疯狂,他跳舞的姿势像他进攻时一样的优美而灵巧,细窄而劲瘦的腰在扭动时有异样的迷离诱惑。
谈峻有时候会在电音最喧嚣的时刻贴在他的耳边吼:这个周末,要不要放你回台湾?
陶锐却总是摇头,他转过脸来笑,问:你在说什么?我听不见。
酒精,灯光,狂热,迷情。
在五色的灯光之下,陶锐的眼眸漆黑如墨,谈峻于是心想,我果然对他还是有些心软的,同样的问题,对他就不想再问上一遍,不会步步紧逼,把这孩子最后的幻想都粉碎,毕竟也已经没这必要了。
维多利亚港的夜晚仍然美到虚幻的不真实,而兰桂坊的街头永远有光鲜的绿女红男。
于是尘埃落地。
侯宇辰坐上了总裁的位子,陶锐在日夜训练,邢少松结清了他最后一笔帐,准备飘流天涯,而谈峻,则继续漫不经心的醉生梦死。
段明轩说他会等待,然而陶锐终于深切的体会到一年前苏怡楠对他吼出的那句话。
像咒语,一语成谶。
不,人们不是因为不想回去,只是已经回不去。
我们不是因为不爱了,只因为太爱你。
他们不是因为喜欢黑暗,而是习惯了夜行的动物,会畏光。
陶锐有时会想,可不可以就这样了结,终于有一天,段明轩离开他,结婚生子,过平凡而高贵的生活,于是属于岁月流光中的那个人永远不会再变。
那个,属于他的,纯白的,完美无缺的人。
永远不会离开他,永远也不会抛弃他。
陶锐发现自己隐隐有这样的期待,他想辜负他,以成就段明轩的完美。
为什么?
陶锐百思不解!
谈家祖宅,是个大到空旷的大房子,等到年终要开酒会的时候,谈峻已经重新融入了这个他离开了十年的城市,私家车道上,宝马香车开了一排,社交动物们都很给面子,毕竟跟红顶白是这个殖民城市永恒的劣根性。
谈峻是酒会的主人,但似乎侯宇辰才是众人的焦点,尤其是女孩子。
自然是个人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,一个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,一个是身家清白自强不息的打工皇帝,谁更适合拿来做老公?不过,做了总裁就要有总裁的样子,如今的侯宇辰已经学会气势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绝别人的接近,当然,这样只会让他的行情更看涨,一个神秘的偶像总是更诱人。
邢少松号称要多结识美女,其实不过是分别在即,一点微妙的离情别意在心头,让他忍不住想缠着侯宇辰久一些,侯宇辰穿订制的白色西服,修身长款,更显得肩宽腿细。至于邢少松,基于他一贯的坏品味,领带与衬衫,衬衫与外套全部撞色,他把领带打一个结挂着,自以为这就是朋克,这就是雅皮。
侯宇辰一看到他就笑到无力,招招手拉他到小阳台上靠着,重新帮他打领带。
“其实,被你这么一搞,就没有味道了。”邢少松擦擦鼻子。
“有味道?”侯宇辰一掌拍在他胸口:“你知道你这叫什么?我最近刚学了一个新词,”
侯宇辰勾勾手指,邢少松只能更加靠近一些,侯宇辰凑在他耳边轻声道:“土帅!”
邢少松大怒,伸手掐他脖子,侯宇辰只是按住他,道:“乖,别在这儿闹。”
邢少松回头看看长窗之内的衣香鬓影,无奈的松了手。
“离开香港打算去哪儿?”侯宇辰问得漫不经心。
“尼泊尔。”邢少松笑道。
“那里有美女吗?”侯宇辰诧异。
“切,什么意思,我就不能长品味了?老子现在开始信佛了!”邢少松挑着眉毛。
“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。”侯宇辰忽然有点恍惚,轻声默念:“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?放下屠刀的人,就能立地成佛,那么从来没有摸过刀要怎么算呢?”
“切,这有什么好不公平的,佛祖也欺软怕硬,你才知道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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